(相關資料圖)
觀點網訊:2月28日,財信地產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披露公告表示,放棄2022年收購重慶財信環境資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股權。
據悉,2017年11月6日,財信發展召開司第九屆董事會第三十五次會議,2017年11月22日,召開2017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收購重慶瀚渝再生資源有限公司100%股權暨關聯交易的議案》,財信發展與關聯方財信環境簽署《股權收購協議》,約定以3.1億元的交易價格收購財信環境持有的重慶瀚渝100%股權。
值得注意的是,財信環境主要從事城市固體廢物治理與運營、污水治理與運營和環保技術研發與服務,公司與財信環境在環保業務板塊構成同業競爭。財信集團出具了《關于避免同業競爭的承諾函》及《避免同業競爭的補充承諾函》。為了維護公司及中小股東的利益,財信發展于2月27日分別召開第十一屆董事會第五次臨時會議及第十一屆監事會第二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放棄2022年收購重慶財信環境資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股權的議案》。
財信環境于2021年轉讓部分環保項目,財信發展表示綜合考慮后,放棄了優先購買權;受財信環境剩余項目盈利能力影響,當前履行原承諾收購財信環境及其子公司,不利于上市公司權益,亦不利于包括中小股東在內全體股東利益;變更后的避免同業競爭承諾,明確注入上市公司的經營性指標。
經與財信集團多次協商,財信發展擬放棄2022年對財信環境及子公司股權的收購。同時財信集團擬變更避免同業競爭承諾內容。變更后的避免同業競爭承諾,明確注入上市公司的經營性指標,即:自2023年至2025年期間任一完整會計年度內,財信環境在達到主營業務收入20,000萬元且凈利潤2,000萬元的條件下,擬變更承諾不違反《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4號——上市公司及其相關方承諾》相關規定。
于同日,財信發展還綜合財信集團環保資產目前情況,對原承諾進行部分變更。提及變更原因,財信發展表示,與財信環境同業競爭目前無法解決,變更承諾有利于維護上市公司利益,此外,變更承諾不違反《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4號——上市公司及其相關方承諾》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