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饒舒瑋)2月25日,銀保監會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聯合發布關于銀行保險機構支持保障性租賃住房發展的指導意見(簡稱“意見”)。意見主要圍繞加強金融支持、提供針對性金融產品和服務、建立完善支持保障性租賃住房發展的內部機制、堅守風險底線及加強支持保障性租賃住房發展的監管引領等內容展開。
意見提到,要構建多層次、廣覆蓋、風險可控、業務可持續的保障性租賃住房金融服務體系,加大對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運營的支持力度。
同時,意見還明確,要發揮好國家開發銀行作用,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國家開發銀行要加大對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的中長期信貸支持;支持商業銀行提供專業化、多元化金融服務;引導保險機構為保障性租賃住房提供資金和保障支持。
此外,在保障性租賃住房相關規范方面,意見指出,要規范推動保障性租賃住房相關配套措施盡快落地;加強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監督管理,嚴厲打擊以保障性租賃住房為名騙取銀行保險機構優惠政策行為;并做好融資主體準入管理,不得介入已被有關部門列入違建或安全隱患管控的項目,不得向違規采取“高收低租”“長收短付”等高風險經營模式快速擴張的企業提供融資。
對此,中指研究院指數事業部研究副總監徐躍進表示,該意見的出臺,進一步從金融領域明確了對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支持,有利于促進保障性租賃住房可持續發展模式的形成,推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快速發展。
新京報記者饒舒瑋
編輯武新校對張彥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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