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4月27日,福建陽光集團有限公司關于子公司陽光城債務融資工具存續期重大事項的公告發布。
觀點新媒體了解到,福建陽光集團子公司陽光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第一期)(品種一),債券簡稱“20陽城01”和2020年面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第一期)(品種二),債券簡稱“20陽城02”,應于2022年4月25日支付2021年4月24日至2022年4月23日期間的利息以及“20陽城01”的回售本金,但由于陽光城近期償債資金籌措壓力較大,截止兌付日日終,陽光城未能按期足額償付“20陽城01”、“20陽城02”本年度利息以及“20陽城01”的回售本金,“20陽城01”及“20陽城02”將于2022年4月25日開市起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