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日前,西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下稱“意見”),意在加大保障性租賃房供給,緩解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的住房困難。
意見指出,在擴大保障性租賃房供給過程中,主要解決在本市工作且無自有住房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的住房困難,以建筑面積不超過70平方米的小戶型為主;由政府指導租金,標準按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質的市場租賃住房評估租金的90%執行;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引導多主體投資、多渠道供給,堅持“誰投資、誰所有”的同時,亦要著力完善保障體系。
意見表明,該政策聚焦提高土地利用率的同時,擴大住房供給。新供應土地應主要安排在產業園區及周邊、軌道交通站、大型公交站點附近和城市建設重點片區等區域,引導產城人融合、人地房聯動。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通過自建或聯營、入股等方式建設運營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辦理抵押貸款。
為了簡化審批流程,不涉及土地權屬變化的,可用已有用地手續等材料作為土地證明文件,不再辦理用地手續;對新建的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鼓勵實施告知承諾制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等手續,將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和施工許可合并為一個階段,實行分階段限時聯合驗收。
此外,利用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企事業單位自有土地、產業園區配套用地等土地新建和利用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賃住房的項目,將按照項目申請、初步確認、項目認定、立項建設的流程進行。
意見強調,保障性租賃住房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并可爭取中央、省級專項補助資金支持。對于房企而言,支持企業發行企業債券、公司債券、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等公司信用類債券,用于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運營;企業持有運營的保障性租賃住房具有持續穩定現金流的,可將物業抵押作為信用增進,發放住房租賃擔保債券。
“十四五”時期,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多地政府推動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促進實現全市人民住有所居目標。
關鍵詞: 西安加大保障性租賃房供給 緩解青年新市民住房難